尊敬的客户,您好。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令)规定,提醒您在已备案成功网站的主页下方悬挂备案编号并链接指向工信部。若未按要求悬挂及链接,将可能面临监管部门处罚风险。
一、 通知是什么意思
0. 2020年12月20最新通知,修改备案链接地址为:https://beian.miit.gov.cn,原链接地址需要重新修改。
1. 如果网站已经备案,要求在网站底部添加网站备案号(例:辽ICP备14018187号-1)。
2. 并且备案号需要链接到工信部的官网,网址:www.beian.miit.gov.cn。
3. 如果不记得备案号怎么办,可以登录工信部官网:www.beian.miit.gov.cn,选择备案信息查询,根据域名或者企业信息,可以查询到。
二、 收到通知后我应该怎么操作
1. 修改上面的功能,一般需要通过代码或者后台操作,如果你是技术人员,可以直接操作,如果不是技术人员,可以联系开发人员,帮助你们操作,我们公司的客户,都是我们帮助整改。
2. 根据网站的不同,可能操作方法也不同,比如源码开发、或者模板网站、或者框架网站都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例如织梦等模板站,一般可以通过后台直接修改,定制类的网站一般需要开发人员通过代码修改。
3. 代码示例:ICP备案:辽ICP备14018187号-1
4. 添加链接地址:http://www.beian.miit.gov.cn/
5. 添加rel="nofollow"标签,不传递权重。
6. 添加title="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标题。
7. 添加target="_blank"标签,新窗口打开。
三、 不修改是否有影响
1.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令)规定,将由省通信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2. 整改时间需以当地省通信管理局的通知为准。如果您的网站确实存在问题,您需尽早完成整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相关部门将不定期进行核查。
四、 其它注意事项
1. 目前只要求在PC端的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APP端和移动端目前不需要,条件允许的情况可以添加。
2. 如果您收到通知,可能就是需要添加的,一般通知信息,来自于备案信息,说明您的网站是存在备案的,所以需要添加备案信息。
3. 如果您的网站没有备案,目前只针对网站已经备案用户,需要添加备案信息。
4. 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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